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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关于招收优秀教育人才专场招聘25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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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吸纳引进更多的优秀师资人才来榕任教,助推仓山区“教育强区”建设,近期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拟赴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2所高校招聘编制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2025届博士研究生;

第二类:部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的2025届本科公费师范生;

第三类: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2025届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表《2025年仓山区教育局赴省外高校招聘岗位需求情况表》。

2.年龄要求:本科公费师范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可放宽至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

4.教师资格证要求:本科公费师范生须在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上述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4日17:00。

报名要求:采取网络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登陆网址(http://202.109.201.209:83/cszp/)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应对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将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转PDF格式后上传报名系统,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予以提交。

2.所有应聘人员需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以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如有缺失或逾期则视为报名无效。

五、招聘办法

1.第一、二类招聘对象:采取直接面谈考核、双向选择的办法择优聘用。

2.第三类招聘对象:采取面试考核办法(招聘岗位减去第一、二类直接面谈考核对象使用的相应岗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后开考。情况特殊的,经报仓山区人社局批准后适当放宽比例。

考核时间和地点:

西南大学:2月25日上午9:00至11:00供需见面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区教育局审核),下午组织面试考核,晚上签订就业协议。

东北师范大学:2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供需见面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区教育局审核),下午组织面试考核,晚上签订就业协议。

3.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及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将于现场告知。

4.面试内容:包括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6.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中的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以上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招聘递补截止2月28日下午14:00)。

7.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仓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后续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项目

项目

小学岗位

中学岗位

需技能测试

(体育)

无技能测试

需技能测试

(体育)

无技能测试

准备

时间

根据指定教材进行片段教学准备45分钟

片段

教学

10分钟

专家

提问

5分钟

技能

测试

5分钟

5分钟

面试

总时长

20分钟

15分钟

20分钟

15分钟

备注:原招聘公告中带★的学科岗位需加测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所需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无需携带。

七、面试要求

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1.考生入场流程:

(1)出示身份证进入考场→手机(含全部手机、电子表、耳机及iPad等其它电子通讯设备,下同)关闭闹钟并关机→领取信封→在信封的左上方填写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将电子通讯设备装入信封,装订密封上交(没有携带通讯设备的考生,也应领取信封,写上本人姓名和应聘岗位,并注明“无寄存”字样)→入场,查看考场安排信息,到对应的抽签室集中。

(2)考生到抽签室集中,经身份核对、签到后,抽取面试序号。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抽签序号依次安排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2.考生面试流程:

(1)面试按“抽签室→备考室→面试室”的顺序单方向通行(中途不得逆向返回,不得与候考人员等其他人员接触)。考生在备考室中进行面试准备,需在工作人员发给的教案纸规定位置填写学科、组别及抽签的号码。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在面试期间考生随意离开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进入面试室,按评委(或工作人员)提示进行面试,无需佩戴口罩。不得做自我介绍,不得透露姓名、面试通知书编号等任何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无效。

(3)面试结束后,考生需将面试教材、教案纸等交记分监察员,待记分监察员公布面试成绩后离开面试室。

(4)测试结束后,到主考室领取手机后即离开考场。领取手机流程:出示本人身份证→工作人员验证→领取电子通信设备→离开考场。

3.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考核时只能携带必备的文具进入考室。不允许携带其他道具等进入考场;不得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带入考室;备考、面试及技能操作测试时,不得将考点以外的课本、参考资料等带入;严禁夹带、传递、抄袭等违规违纪行为。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穿着得体,不要穿戴有明显标识、特征的衣服和饰物。

(3)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和面试成绩的,考试结果无效。

(4)根据面试抽签情况,部分考生可能安排在晚上面试。考点不提供晚餐,请考生自备。

八、聘用规定

1.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3.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选岗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仓山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83322502)。

6.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5年8月16日。

九、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5年。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仓山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2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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