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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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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用工单位: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洛江监狱内)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辅助管理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即通过泉州市洛江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洛江监狱内)工作,由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和用工。

三、应聘对象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

3.身心健康,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其他单位在职人员要报名应聘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上岗前,应聘人员应解除与其任职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专业条件

各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警(辅警)家属、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体育文艺特长的人员。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参加面试前上交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监狱或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辞退或解聘的;

5.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

6.身体有纹身的,具有严重身体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管理工作的。

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

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申报。应聘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方式及录用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17时。

(二)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2.岗位表中所需相应学历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中应附上本人2寸免冠彩照1张;

4.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5.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6.应聘人员可结合自身特长及工作经历一并提供财务会计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技能证书或其他熟悉领域相关资料等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一人可报名多个岗位,并结合自身情况在报名表中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1.现场报名:本人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到现场报名,并填写《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河西路1号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包发送至邮箱(277670465@qq.com)。

3.寄件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包邮寄至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河西路1号(收件人:杨先生,联系方式:13509377702),应聘人员邮寄前应自行核查材料完整性,若收件时发现破损或材料遗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聘用程序

(一)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后通过工作联系群通知,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

4.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落选人员接受岗位调剂的,等待电话通知岗位调剂情况。

(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确定人员(包含电话通知的岗位调剂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应聘人员自费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后提供本人体检报告单。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泉州市洛江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经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

报名前已就业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聘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泉州市洛江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电话

杨先生,联系方式:0595-68997052/13509377702

泉州市洛江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95-22633756

附件:

福建省泉州凤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西公务员

泉州市洛江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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