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南平市延平区信访局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工作人员1名
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事业心强、责任感强、勤奋好学;有团队精神,能服从安排,适应出差工作。
(二)有较好的语言沟通交流能力,熟悉电脑基础操作及办公软件的使用。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基层群众工作经验两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延平区常住人口或延平区有住房者优先。
(六)符合所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四、薪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按照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执行文件精神执行。
五、工作地点:延平区
六、应聘方式
意向应聘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1张、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至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投递。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5楼;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8876567。
七、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共产党员优先。
4.体检: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5.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将根据资料审核情况筛选应聘人员,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