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4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2025年闽侯县卫健系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类编外卫技人员57名,其中引进2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卫技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闽侯县卫健系统内在编在职人员;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闽侯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一类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面向全国,招聘对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9年2月17日至2007年2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县外在编在职人员须经编制所在单位以及当地卫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闽侯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inhou.gov.cn)发布。报考者可通过以上网站对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进行查看。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可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2025年闽侯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一类编外卫技人员公告”页面(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5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完成报名手续。报名需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认定时间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含闽侯县卫健系统同期公布公开招聘编内卫技人员的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7:30。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提交申诉时间。
3.申诉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2月2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4.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月21日报名时间结束,未达开考规定比例的岗位,将顺延报名时间从2025年2月22日8:00~2月23日17:30,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确需招考的岗位,经增加信息发布媒体并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减少招聘人数、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布。
四、考试
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报考其他岗位卫技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免笔试直接面试)
1.面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2.面试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即确定为面试人选。
3.招聘岗位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附成绩单),在职报考者应于资格复核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无法提供,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与考察时提供。通过资格复审后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资格复审后两天内告知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若有放弃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闽侯县卫生健康局的人员,五年内不准报考闽侯县卫健系统岗位),正式面试名,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闽侯县人民政府网(www.minhou.gov.cn)上。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二)报考其他岗位卫技人员(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
(2)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闽侯县人民政府网(www.minhou.gov.cn)上。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在考试结束后,通过福建就业网和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2.面试
(1)面试内容为公共面试题,以测试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知识为主。
(2)从达到笔试合格线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报考者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并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持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闽侯县人民政府网(www.minhou.gov.cn)发布。在职报考者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以及卫健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资格复审后两天内告知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若有放弃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闽侯县卫生健康局的人员,五年内不准报考闽侯县卫健系统岗位),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闽侯县人民政府网(www.minhou.gov.cn)。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1.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100%比例确定。考试成绩并列的加试一场医学技能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医学技能测试成绩排列。
2.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面试成绩都并列的加试一场医学技能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医学技能测试成绩排列。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笔试成绩、递补截止时间、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闽侯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inhou.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达到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闽侯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该岗位达到面试或加试的医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闽侯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in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2.本次招聘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毕业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相关事项规定
1.招聘到的一类编外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规培时间和半年及以上的进修不计入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须赔偿服务期剩余年限每年1万元标准的违约赔偿金,服务期间参加半年及以上进修的对象还须退还进修期间发放的工资福利等经费。一类编外人员不作为《闽侯县关于引进卫技人才的实施意见》(侯卫人〔2020〕20号)的奖励对象。
2.招聘到的一类编外人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编内人员执行;取得职称的人员竞聘后享受相应的职称工资待遇。
3.招聘到的医学类、护理类人员须3年内取得国家执业医师(含助理)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医技类、药(中药)学类人员须3年内取得相应专业初级资格证,以上类别的卫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专业初级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规培时间和半年及以上进修期间发放的工资福利等费用予以追回。
十、咨询和监督
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闽侯县人民政府网(www.minhou.gov.cn)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若有招聘工作有关问题,请与闽侯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科0591-62099890联系,监督电话0591-6209999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