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安市统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统计辅助调查人员
二、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南安户籍,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5、专业要求:统计学类,会计学,法学等专业。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日。
2.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点击文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后,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压缩扫描上传,发至nalwpqzp@163.com,标题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
线下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到南安市统计局办公室现场报名。
3. 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有学位证书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③《南安市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④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将由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二)考核
1.面试:由南安市劳务派遣公司组织面试、南安市统计局派人员参加,主要考察应聘者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面试时间、地点(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
1.公示期间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健康证标准执行。
2.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则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综治证明;经审核后,重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安市统计局和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等公众号公示。
(五)聘用办法
1.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2.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南安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以用工单位确定的岗位职责描述文件为准。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 工资等福利待遇:2500元/月左右(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南安市统计局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南安市统计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南安市统计局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南安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南安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咨询电话:0595-86382202;17758715560(微信同号)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