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概况
清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隶属泉州市丰泽区卫健局管理的公办医疗机构,为医保定点单位,位于丰泽区清源街道普明社区文体楼,主要服务于清源街道辖区10个社区4.8751万社区居民和外来流动人口。
中心现有医务人员39人,副高职称8人,中级职称13人,设有全科(内儿科)、犬伤门诊、中医科、康复科、妇科、口腔科、盆底康复中心、预防保健科、妇幼保健科、儿童保健科、检验科、心电图室、彩超室、骨密度测定室等科室。因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①现役军人;②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③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⑤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02岗位信息
03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18日17:30
2.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扫描发送办公室邮箱415719332@qq.com。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等。
(二)考核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通过考核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在校或在原单位各方面的表现及遵纪守法、综治等情况。
(五)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04薪资待遇
我中心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具体根据《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满后办理五险一金。
05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