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在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按以上原则类推计算,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月。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应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
(四)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六)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2023年9月11日(含11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人员,2021、2022、2023年毕业的宁德市生源均视为可报考“宁德市”岗位的人员(生源地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招聘范围限在“古田县”“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七)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其中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在2023年9月11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但此类对象须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行文批复并聘用。
(八)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九)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以下简称“报名平台”),不缴费,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9月7日9:00至9月11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平台将在2023年9月11日17:00关闭。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平台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人员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如职称、资格证等)的岗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平台中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初审。由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原则上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情况。
(四)申诉审核。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7:00,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9月12日至9月13日登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安排
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开考和减少招聘计划的岗位由人社部门对外发布。
(一)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9月21日9:00起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照片不合格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24日(星期日)9:00至11:00。
笔试地点设在古田县,具体考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三)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和专门岗位招考。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加分标准详见报名平台首页“笔试加分事项”栏目。
2.加分办理: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9月21日至9月22日(9:00-11:30,15:00-17:30)向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股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报考岗位及代码),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加分。
(四)发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0月9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资格复核
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12:00,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4、2015、2016、2017、2027岗位入闱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其他岗位入闱体检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复核,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资格复核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和招聘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公共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由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对外发布。
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