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文明办等单位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1名(含统计专岗11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对象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此次招聘对象主要面向马尾区户籍或居住地在马尾的2022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届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即当年度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不影响其应届生身份认定。
报名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如前三个工作日部分岗位招聘应届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该岗位放开招考条件(另行网络公告),不再设定马尾区户籍或居住地在马尾以及应届毕业生要求。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8月31日(8:45-12:00;15:00-17:00)。在马尾区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报名(地址: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联系电话:83681151。)
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马尾区户籍或居住地在马尾的考生,需提供户口薄或房产证、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两张。报名者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9月16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2、加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对象包括: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申请加分的报考对象在办理加分手续时应符合文件规定退役或服务期满的要求。
办理笔试加分所需证明材料和办理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另行公告。
(二)体检
笔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公示及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