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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公开招聘第一批辅导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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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三)学历要求: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

(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可按学院要求时间全职入职学院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官网(https://jsxy.fafu.edu.cn/)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他报名方式无效,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畅。

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核通过方可进入考试。申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上传的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及考试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3:1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取消本岗位招聘;二是减少招聘人数;三是延长报名时间;四是适度调整招聘条件。

(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学院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因个人弃权、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辅导员岗按笔试成绩排名自动顺延至下一位考生。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一份:

1.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2.《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张贴照片)。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经我院同意后在要求时间内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等)。

考生应携带以上所列材料清单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完整提供一套原件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现场确认时提交工作人员。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学院将组织考试,考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页上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工作待遇及服务要求

(一)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由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二)录用人员薪资标准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录用人员应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九、其他

(一)拟聘用人员涉及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28405。

(六)联系方式

1.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2.电话与邮箱:

0591-83747312/jsrlzyb@126.com(人事处:林老师、蔡老师)

0591-86393437/jsxyxsgzb@126.com(学生处:赵老师、周老师)

附件下载:

附件1《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附件3《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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