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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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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7月04日讯:福建技师学院系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公办技工院校,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学院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除荆溪校区序号12、13岗位、南屿校区序号5、8、14-19岗位外,其他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2020年福建技师学院(荆溪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0年福建技师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南屿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福建技师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fjjsx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08:00-2020年7月16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并通过网络银行缴纳报名费用80元。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08:00-2020年7月17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至原缴费的网络银行账户。

4.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将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复审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五、考试

1.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注意事项

(1)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

“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机构查询见附件3)。

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递交《防控承诺书》。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2020年福建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于笔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5.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和福建技师学院门户网站。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

2.未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福建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和待遇

1.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郊荆溪光明下沙31号(邮编:350101)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18629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福建技师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及福建技师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91-87846080(驻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

0591-83217636(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

0591-87553935(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591-22186210(福建技师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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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技师学院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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