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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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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简章(2021年3月)

因业务发展需要,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妇幼保健院辅助岗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2021年3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辅助岗位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事宜

本次招聘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邮寄资料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等方式均无效。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思明区镇海路10号)1号楼1楼门诊大厅左侧报名室

(三)联系方式:0592-2663689邹老师

(四)报名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者,不予受理。

①《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个人详细简历

③身份证

④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⑤岗位所需的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

(五)报考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发现,招聘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考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招考方式,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电话通知安排考生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组织,面试合格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三)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递补

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进入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可与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部署,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招聘面试的现场环节,考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和接受体温检测,保持适当距离。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面试现场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2021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21年3月12日)前(含报名截止日)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参加面试前,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证明。

(三)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1年3月12日),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解释。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3月4日

附件1:厦门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辅助岗位人员需求信息表(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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