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和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发长乐区公益性岗位等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215号)等文件精神,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收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于辅助性工作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辅助开展我街道一般事务性工作。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共服务办公室社保岗(报名咨询电话:0591-28275191)
三、岗位招聘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福州市本地户籍;
2、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
6、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认定结果以人社部门出具的文书为准)。
四、岗位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1、本次招收公益性岗位为B类公益性岗位,岗位基本工资2200元/月(以上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医保等)
2、本次招收人员劳动合同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招收,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招收。试用期与正式招收后的报酬标准相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办事处统一通知执行。
报名材料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的《就业创业证》(未办理人员可前往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