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非公党建指导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与职责
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岗位职责为:开展全市非公物流行业党建工作,引导物流从业人员在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动物流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组织开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宣传行业党建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协助物流企业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物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协调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引导物流从业人员参与基层治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必须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各级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教育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8.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报名者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至现场报名,报名者可直接从网站下载《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招聘非公党建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4月9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6楼2616;
3.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提交《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招聘非公党建指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曾获奖励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2张,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党务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3楼会议室。报考者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我局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3天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我局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届时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3.面试成绩及合格线。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xm.gov.cn/)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手续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或办理劳务派遣后一年内辞职的,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是否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现上一级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二)学历(位)认定。①境内学历(位)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②国(境)外学历(位)。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提醒事项。报名时,我局将对学历(位)进行核查,请考生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2025届毕业生和持国(境)外学历(位)者在报名时需提交或书面承诺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参照厦门市非在编雇用人员专业技术岗工资标准执行。
(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五)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2-2852891。
附件: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招聘非公党建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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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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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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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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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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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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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承诺 |
本人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条件,无违法犯罪的记录,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经审查不符,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 月 日 |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