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系仓山区直属机关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并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无 |
二、管理模式
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享受技术岗位薪资标准为2660元/月,另有窗口考核奖励)。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3、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四、报名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1月18日
五、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2521660935@qq.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七、面试考核工作:
用人单位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审核后,择优确定参加面试或考核名单,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63117797,联系人:张女士(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