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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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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41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2019年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8月19日至2001年8月19日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

1.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学历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

2.学历证书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4.户籍条件要求:(1)2019年8月19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报考人员;(2)泉州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泉州生源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泉州的报考人员。户籍要求为“泉港”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5.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2日18:00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六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为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四)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公布。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9年8月30日以后登录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9月9日至13日到泉港区财政局六楼(联系电话:0595-87987008)领取准考证。考生应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2019年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5.开考条件。职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即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开考。

6.笔试成绩。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以“笔试+面试”形式招聘的岗位,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可登录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查询。

3.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规定时限之前由招聘领导小组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递补人员公示可登录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查询。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只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其笔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按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其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岗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按照下列6种优先条件依次优先体检:①学历高的;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③相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长的;④烈士子女;⑤独生子女;⑥农村计生二女户。如果均符合或均不符合优先体检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计生、综治等情况。

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同时提供县级计生及综治情况等审核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三)岗位选择

体检结果公布后,同一岗位代码中如包含多个不同单位的,由该岗位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如果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前述的体检人选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岗位,若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从该岗位其他考生中以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公司法》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泉港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实行月薪制,具体以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为准。

(二)凡经聘用者,需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

(三)因体检、公示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其他考生中以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 87987553。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有关报考问题,考生可咨询。

报名工作组:0595-87987008。

(2)考生对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泉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95-87987008。

(3)有关职位要求及待遇问题,考生可咨询。

泉港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0595-87987553,联系人:陈小敏;

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595-87988696,联系人:刘玲玲;

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0595-87968730,联系人:王小强;

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0595-68176829,联系人:刘智平;

泉港区文旅开发有限公司:0595-87985666,联系人:肖小燕;

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595-27720008,联系人:陈秋芳;

泉港区水利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595-87788113,联系人:周月华。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19年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

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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