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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方案》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张元亨同志为拟聘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3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纪委办公室联系。
0591-38268020(人事处)
0591-38268026(纪委办公室)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23年2月21日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面试成绩 | 考核 体检 |
1 | 电工 | 张元亨 | 男 | 84.67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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