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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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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简章

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厦残联[2011]7号),鹭江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描述

社区残疾人联络员:掌握本社区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残疾人需求并建档立卡;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向上级反映残疾人需求;协助联系有关方面和部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提供个性化服务;协助街道残联完成本社区残疾人各项业务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完成居委会和各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行为;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2.具有思明区户籍的,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行动方便的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或具有思明区户籍的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中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

3.年龄:男性在18-45周岁(1977年5月至2004年05月期间出生)、女性在18—40周岁之间(1982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

4.文化程度:残疾人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残疾人亲属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2年05 月06 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发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按所报岗位提交《厦门市残疾人联络员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残疾人亲属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下岗、失业、无业的有关证明,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残疾人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

3.报名时间:

2022年05月06日—2022年05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鹭江街道街政办事处四楼403室(故宫路120号),联系人:小赖,电话:0592-2044103。

(二)考试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鹭江街道办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未通过的,由鹭江街道办事处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鹭江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鹭江街道办事处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残疾人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残疾人家属笔试合格线为7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社会学、行政管理、法律常识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思明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于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鹭江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复核。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残疾人按5:5、残疾人家属按6:4计入综合成绩;大专以上学历残疾人综合成绩为面试得分。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用。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思明区政府网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鹭江街道办事处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鹭江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鹭江街道办事处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鹭江街道办事处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鹭江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鹭江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 鹭江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公示3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鹭江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待遇

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约4000元(已扣除按规定缴交的社保等费用),并按规定缴交社医保、公积金。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鹭江街道办事处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2970095(街道)。

本招聘简章由鹭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

2022月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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