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届别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5、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人员可能派往各院区(含茶亭院区、滨海院区、奥体院区)轮转或工作。)
代码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A401 |
药学部中药师 |
1 |
中药(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 |
A402 |
滨海院区健康管理中心五官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中医耳鼻咽喉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耳鼻咽喉方向)、眼科学、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A403 |
药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工作人员 |
1 |
药学类、中药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具备CRC临床研究协调员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认定时间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2023年4月19日)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应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有二维验证码的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现学历证明材料的,请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原件或者上传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5)暂时无法提供的材料,请上传《报考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说明情况,承诺考核录用前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本次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1、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资格审查:医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聘用待遇
拟聘人选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医院规定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0591-87981021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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