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帮扶工作,结合我区公益性岗位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12个。其中: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岗4个、
公共就业劳动监察协理岗3个、就业辅助岗1个、劳动关系协理岗2个、退役军人事务岗1个、党工委党群服务岗1个。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福州市城区户籍;2.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3.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4.具备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5.就业辅助员岗位和劳动关系协理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另要符合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毕业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薪酬待遇及管理
1.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工资为3706元。
2.公益性岗位新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待遇标准相同。
3.由区人社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4.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不超过3年,对期满后未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予以安置就业,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不超过2次。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前往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2楼现场报名,咨询电话:83983917。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资格审查: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考试当月结束按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7.政审: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点击查看
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