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根据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岗位情况表》。
(四)学历、专业、户籍等各项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日首日为截止时间;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20室,咨询电话:0591-28817729。
(四)报名材料:
1.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填写《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
报考人员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均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2.体检与考察由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者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