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自岗位发布之日起至收满为止
2.报名地点:秀屿区医院人事科(1号楼805)
3.联系电话:0594-5852249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或面试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内容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知识。
五、体检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标准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 、其他事项
1.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选,若已有工作单位,应承诺在聘用后一周内向原工作单位提出辞职。
2.工资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
莆田市秀屿区医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