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性别 |
年龄 |
户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莆田市水利局 |
莆田市水利局水利管理站 |
财政核拨事业 |
专技干部 |
治河与航道工程技术、水工结构工程、智慧水利技术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省 |
1人 |
|
(一)岗位需求表
1.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依据。
2.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二)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所有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将发布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putian.gov.cn/zwgk/rsxx/sydwzp/)和莆田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30日至11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4号楼417室(莆田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2281671。
3.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莆田市水利局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贴1寸彩色证件照)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各一份。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校的专业方向证明。
(4)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因报考人员造成的联系不上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莆田市水利局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符合招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截止后达不到比例的,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对外公布,可延长报名时间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人数仍未达到3:1比例的,应增加相近专业或类别,若增加专业或类别后仍未达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招聘岗位。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办法进行,以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等为主要内容。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以上。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面试等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告知进入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