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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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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省科技厅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下午15:00-17:30。

地点:科技大厦十一楼1102房间(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05号,富强大街与裕华路交口正北)。

联系电话:0311-85814478,86250196

二、需提交证明材料

1.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工作经历证明。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内容包括:工作起止时间、从事工作岗位情况等,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读及可按期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在职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填报《河北省科技厅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后)。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3.如有递补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在公告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无故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有特殊情况的请提前与科技厅人事处电话沟通。

5.证件审核、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招聘不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6.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进入科技大厦需佩戴口罩并测体温。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资格复审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如有以上情况请及时与科技厅人事处沟通联系。

附件:《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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