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tyle="display:none">
按照招聘程序,福州市教育局将组织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暂名)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
2.地点: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福州市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6层
3.联系电话:83340647
二、签订就业协议注意事项
1.签订就业协议需携带材料:
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语文教师岗位需提供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1份,详见附件1)、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的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福州市(含县区)在职公办教师需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语文教师岗位需提供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签订就业协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向工作人员领取《调档函》或《商调函》。在职公办教师须于8月15日前将经原单位及原单位主管部门签章同意调出的《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送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座922室),以便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签订就业协议须本人到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其余未尽事宜由福州市教育局解释。
三、放弃拟聘用资格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若因个人原因要放弃拟聘用资格,须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1.下载并填写《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附件2);
2.打印《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并在【声明人】处手写签名;
3.8月9日前将《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和个人身份证扫描并发送至邮箱fuzhoujiaozhao@126.com,纸质复印件提交(或邮寄)到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座1206室,收件人:陆老师)。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