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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2020年招聘113名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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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通知》(漳委组通[2020]6号)、《关于做好龙文区党群工作者选聘工作的通知》(漳龙文委组[2020]58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漳龙委发[2018]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和一批党群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社区工作者和党群工作者选聘工作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目标,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拔人才与储备人才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与报名条件

()选聘岗位

全区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60名,招聘党群工作者53名。(详见职位表)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较熟练操作电脑。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12月至200212月期间出生的)。

4.具有漳州市户籍。

5.参加福建省2020年度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或者参加2020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未录用的考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从事基层党建和服务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党纪、法律规定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聘程序

选聘通过向社会公布选聘计划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271211上班时间

2.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详见附件1)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2020年度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福建省公务员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网页截图),或者2020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扫描件或网页截图)、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网页截图)。

《龙文区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龙文区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确定初步人选

1.从参加2020年度福建省公务员考试且未录用人员中,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若第一轮选聘未招满,则从参加2020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未录用人员中,以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缺口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成绩相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中共党员;具有龙文区户籍。

(三)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统一征求派出所、卫健部门意见,并网上查询考核对象个人征信情况。

2.在职报名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含取消考核资格)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各镇(街道、开发区)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聘用合同书》。首轮聘用期为三年,社区工作者统筹安排到社区工作;党群工作者统筹安排到村(社区)、镇(街道、开发区)、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工作。如受聘的工作者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未到单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均为3年。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参照龙文区现行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发放。

(二)发展前景。对于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可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通过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

五、考核评价

每年根据工作职责内容,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由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对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负责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等重要依据。

本公告由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组织部、龙文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各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有关事宜,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告知报考人员。

附件:1.2020年龙文区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选聘职位表

2.龙文区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组织部

漳州市龙文区民政局

2020123

来源:

http://www.lwq.gov.cn/cms/html/lwqrmzf/2020-12-03/1669274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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