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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3名参加审计工作。有关条件、要求等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政治素质高,服从领导和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语言表达清晰,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具有可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
四、工作待遇及聘期
薪酬待遇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08〕141号)和《宁德市审计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指南》执行,8000-15000元/月,具体面议。
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
五、其他事宜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2.资格审查后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范围,经复审后择优用工。
宁德市审计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