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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市教育局拟面向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表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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