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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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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5.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至政审时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招聘岗位及相关具体要求

(一)河市法庭速录员:在河市法庭工作,负责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记录、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协助办理司法送达、执行事务;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熟练掌握文档编辑和软件使用等计算机基础操作。

1.招录人数1人,性别不限。

2.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可放宽至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

(2)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专业技能;

(3)有“两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河市法庭协警:在河市法庭工作,负责协助值庭、押解、看管等警务保障工作;配合民事案件执行;维护法庭安全和办公秩序。

1.招录人数1人,性别不限。

2.岗位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国民教育系列高中学历;

(2)有“两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程序

(一)笔试

报名后将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政治部组织统一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1)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组织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2)政审

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提供综治、计生等证明(原则上为县级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或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薪资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政审合格后,招聘为洛江法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洛江法院同类人员薪酬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因试用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需求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续签劳动合同。

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户口本;③学历及学位证书,填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洛江法院院部四楼政治部(403)

4.咨询电话:0595-22632100、0595-22608363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活动由洛江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洛江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下载:000hdf

附件: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洛江区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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