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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高宇航等两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如对公示考生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将按文件精神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监督电话:0591-87118163(省文旅厅人事处)、0591—87117736(省文旅厅机关纪委)、0591-83775707(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纪检监察)。
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京剧院)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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