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福州市行政学院、福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福州市委培训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因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
7.硕士学历学位;
8.中共党员;
9.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10.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中共福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建就业网、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福建就业网网站。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其中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证书须在“学信网”官方网站可查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陆福建就业网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中共福州市委党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页面(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报考者可于2025年3月7日8:00至3月26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查询审核结果。
3.申诉时间:审核不通过和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于3月27日17:00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诉和报考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复审:考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最晚可延迟至体检考核前提交。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参加考试的名单将在考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截至2025年3月27日17:00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2025年3月28日8:00至3月31日17:00期间延长报名,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6.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而无法打印准考证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所必备的专业能力。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可于当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4.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线设置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从专业技能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设置为7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
3.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3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就业网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
六、公示及聘用
1.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就业网、福州市人事人才网与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八、咨询和监督
1.具体招聘岗位有关信息和招聘审核进展情况,联系电话:0591—88199319。
2.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3.中共福州市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8199320。
4.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5.本公告由中共福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